-
18
2022-02
- 分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债务当然由总公司承担;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经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债务无法清偿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债权人起诉时,可以将总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分隔线----------------------------
2022-02
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债务当然由总公司承担;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经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债务无法清偿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债权人起诉时,可以将总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