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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 出海合规:(一)什么是香港强积金? 文章来源:析领公众号 文章作者:宋姣姣律师、段福雨律师
一、什么是香港强积金? 强积金是香港的一项法定强制性退休计划,也称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是香港特区政府为保障就业人员退休生活而设立的社会保障计划,于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该制度要求除豁免人士外,所有18至64岁的雇员(包括全职、兼职形式受雇)及自雇人士都必须参与,目的是通过雇主和雇员共同出资,积累退休资金。 二、法律规定 香港强积金制度主要法律依据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 485 章)。大致内容包括强积金的参与对象、供款要求、基金管理、权益归属、提取条件等。 强制性参与:除特定豁免人士外,符合年龄要求的雇员和自雇人士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特定豁免人士:豁免情况仅适用于来港工作不超过13个月或已参加海外退休计划的非本地雇员。 三、香港强积金与内地社保的区别 四、具体入息的计算和供款 1.雇员的入息:包括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奖金、合约酬金、赏钱或津贴等。不包括《雇佣条例》下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2.供款比例:雇主和雇员的供款比例为雇员入息的5%。 3.入息水平限制:最低入息水平为每月7,100港元(或每年85,200港元);最高入息水平为每月30,000港元(或每年360,000港元)。 4. 供款方式: 雇员的供款额取决于其入息水平,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息低于7,100港元:无需供款; 入息在7,100港元至30,000港元之间:入息的5%; 入息超过30,000港元:固定供款额每月1,500港元(或每年18,000港元)。 五、新公司办理员工强积金步骤 六、其他问题 (一)对象:缴纳强积金是否区分香港本地雇员与非本地雇员? 不需要区分香港本地雇员与非本地雇员。根据香港的强积金制度,所有年满18岁至64岁的雇员,只要连续受雇60日或以上,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无论其是否为香港本地居民。 (二)强积金计划包括哪些类型? 强积金计划主要有三种,分别为集成信托计划、雇主营办计划以及行业计划。 1.集成信托计划 定义:由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为多个参与雇主及成员设计的强积金计划,该计划将参与人员的供款进行集中管理和投资。 特点:可以让职工、企业老板以及雇佣的人员将其积累的累计权益进行转移。这一类强积金可以让不一样类别的人员进行缴款,让整个积金计划更加有效率。 2.雇主营办计划 定义:雇主营办计划是由单一雇主及其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参与的强积金计划,通常由大型企业或机构为自己的员工设立和管理。个人账户不可于雇主营办计划下开立。 特点:这种计划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定制性,雇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员工的特点设计特定的投资组合和管理方案。然而,个人账户不可在雇主营办计划下开立。 3.行业计划 定义:行业计划是专为特定行业的临时雇员(如饮食业或建造业的临时雇员)而设的强积金计划,这些雇员通常是按日雇用或雇用期少于60天。 特点:行业计划为这些临时雇员提供了灵活的退休保障方案,确保他们在频繁更换工作的情况下仍能持续积累退休储蓄。饮食业或建造业的一般雇员(即非临时雇员)亦可参加计划,供款计算与其他一般雇员相同。 行业强积金:是为了人员管理相对复杂的餐饮和建造业而专门建立的强积金,在行业内互相流通不需要进行强积金转换。

最后提示:在开通香港强积金之前,请准备香港地区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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